株洲月嫂培训班,株洲月嫂培训班在哪里报名学费是多少

dfnjsfkhak 14 0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株洲月嫂培训班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株洲月嫂培训班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株洲哪个家政公司最好呀?
  2. 儿媳没有继承权,有赡养义务吗?

株洲哪个家政公司最好呀?

株洲珍爱家公司十年品牌专业打造株洲较专业月嫂、育婴师催乳师等高品质家庭服务

公司多位资深母婴顾问都有着多年从事妇幼母婴护理、月嫂育婴师培训等一线工作实践经验,擅长母婴护理育儿早教、营养健康心理咨询指导等。公司秉承诚信为本的原则。

株洲月嫂培训班,株洲月嫂培训班在哪里报名学费是多少-第1张图片-康馨家政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儿媳没有继承权,有赡养义务吗?

儿媳没有继承权,有赡养义务吗?

既然女人结婚有了丈夫,她和丈夫已经很自然地形成了一个整体。也就是说丈夫的继承权也就是妻子的继承权,同言而喻妻子在娘家有她继承权因为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个整体,所以说妻子的继承权当然也就是丈夫的继承权。所以根本就没有妻子在婆家独立继承权个说法,当然女婿也同样在岳夫母家没有他的独立继承权。

说到继承权又涉及到赡养义务,这个问题同样也涉及到夫妻二人的联关性。也就是只从结婚的这一天开始起,这个儿媳妇就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。这个妻子和她的丈夫一起肩负赡养老人的义务,而且这个妻子的丈夫也同样和妻子一起拥有肩负赡养岳父母的义务。有人会说法律没这个规定儿媳必须赡养公婆这个义务,但是法律也同样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夫母的义务。但是从道义上讲夫妻二人,必须有责任承担赡养双方老人的责任。

株洲月嫂培训班,株洲月嫂培训班在哪里报名学费是多少-第2张图片-康馨家政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。

感谢读者朋友们的阅读。

谢谢悟空您的邀请。

株洲月嫂培训班,株洲月嫂培训班在哪里报名学费是多少-第3张图片-康馨家政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根据法律,儿媳没有继承权,也没有赡养义务。

但现实情况是,儿媳有赡养义务,但没有继承权。

当然,有种情况是儿媳履行了赡养义务,从而有了继承权,那就是儿子不在了,儿媳依然愿意赡养公婆的,享受了儿媳赡养的老人,不能剥夺儿媳的继承权。

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是附属在夫妻关系上的一种义务,《老年***益保障法》规定

第十四条

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。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。

什么义务,权利的,关键是要夫妻关系和谐,这些都不是事。

儿媳没有继承权,当然也没赡养义务。

我国法律规定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,并没有规定儿媳和女婿。

当然,是否赡养公婆,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吧!

我们村有在上世纪70年代发生了一件大事。就是,朋友结婚,这个男人去给人家放铳,那时候鞭炮贵,就把火药放在铳里,然后点燃,发出很大的声响。

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,铳爆炸了,这个男人被炸死了。当时,他结婚还不到一年,妻子才怀孕半年。

过了几个月,他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孩。好多人劝她再嫁人。她的公婆也同意她嫁人,但女儿不能带走,因为老两口就这一个儿子,如果女儿再带走,就断了香火了。

也许是她舍不得女儿,也许是把老两口丢下太可怜,她就决定不走了,于是又招了个上门女婿。一年后,又生下了一个女儿,就这样,过起了日子。

这个女人果真给她前夫的父母养老送终了。

现在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了。一般都是丈夫去世了,就会改嫁,与公婆再无交集。

无论咋说,就算没老公了,与公婆毕竟曾经是一家人,就是出于同情心,对公婆救济一下,也是应该的。

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媳妇对于公公,婆婆都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。公婆的遗产,有遗嘱的遵循遗嘱,没有遗嘱的,由配偶,子女,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继承。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,没有公婆遗产的继承权。

这是法律层面对于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明确界定。有些个例秉承社会或民间的约定俗成观念,还应酌情看待。我的姑姑几年前丈夫因病去世之后,姑姑念及丈夫先前的种种恩情和临终对她母子的隐隐企许,还有公婆的厚道实诚,打消了再嫁的想法,和儿子一直在公婆家生活。前年因矿区沉陷房屋搬迁,除置换小区安置房一套外,获取补偿差价23万余元,期间公婆的两个女儿意欲分得部分款项,.公婆都袒担姑姑和孙子,断然拒绝女儿的诉求,并把补偿款转到姑姑名下。两个女儿为钱和自己父母及嫂子打官司,最后姑姑的公公立下遗嘱,***也确认有效。最后老人把房子和存款给了姑姑和她儿子,因为前提是儿媳妇尽了赡养义务。

当今杜会有些公婆为儿子倾其财力人力买房买车,维持生计,包揽家务,带管孙辈。起早贪黑,殚精竭虑且卑微低下的看儿媳脸色过日子。待到不能自理时,儿媳断章取义说自己没有赡养义务,把老人致于两难境地生不如死。属于道德层面的事情,也仅能让其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。所以,有些情合法不合理,有些理合情不合法,有些法合理不合情。

凡事不能求全责备,万般

归于心田便好!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株洲月嫂培训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株洲月嫂培训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标签: 赡养 继承权 儿媳